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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助無門無奈的單親爸爸,
我們看得感同身受咬牙切齒。
一方面是因為我們已為人父母,知道他帶著小孩的辛苦及親情感受,
一方面我們也遇到一樣的求助無門狀況,
政府推來推去的辦事態度,跟我們現在處理高瘋子的情形一模一樣!
警察說妨害安寧不是刑事責任,他們無法取締他,幫你們送環保局。
環保局說他的噪音不在他們的處理責任範圍內,縣政府可以開罰。
縣政府說噪音無法認定,雖然法條有規定,但是法律條例解釋要問營建署。
營建署說個案由縣政府自己認定,他們只對法條做解釋。
...........
......
所以我們小老百姓,沒有錢搬走,
只好委曲求全說是自己衰小住在瘋子旁邊。
於是帶著女兒到處去政府機關只為了幫女兒報戶口的爸爸,
最後氣到只好作勢跳天橋,這樣才會有人出來幫忙。
感同身受阿~這位爸爸。
我們完全了解你最後走的這一狠招是為了什麼。
看來我也要跟佳偉討論一下該出什麼樣比較適當的狠招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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