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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很多人問起隔壁瘋子的後續狀況,我是很想常常記錄,
但是我的部落格太好找了,誰知道瘋子會不會也都有來幫我衝人氣,
想到這樣感覺就很糟,所以不打算鉅細靡遺的描述。

此人大概有被害妄想症,整棟房子被他裝鐵窗封的死死的,
從外面看的到的監視器就有四支,就算鬼要找他應該都會被拍到,
然後動不動開口就說要告你。
我們住進來兩年,也加入瘋子的被告行列了耶~
閒閒沒工作,把跑法院當遊戲,我們還要陪他一起辦家家酒,真賭懶。
他的右邊鄰居,也就是我們,
還有他的左邊鄰居,跟左邊的左邊鄰居,
這些與他最相近的三戶,前前後後都被瘋子告了妨害自由、傷害、恐嚇、公然侮辱等。
你說這人是不是真的有病?!
還好法官是非分明,大家最後都沒事,他這麼做只是把大家的關係搞的更惡劣罷了。

我們都很羨慕其他被他吵的受不了的前後鄰居,有足夠的錢可以搬走。
那些好鄰居說當初我們這戶在賣的時候,大家就不斷祈禱,
希望住進來的是法官、律師、或是警察,甚至黑道也行。
唉,我現在深深可以體會而且也希望有刺龍刺虎的會想買我的房子,
我半價給他都願意,只要他能幫我把瘋子弄的半死不活。
(如果我的言語太過殘忍,一定是受到精神虐待的緣故。)

還有一件很噁心的事,瘋子之前有過一段婚姻,
才新婚三個月老婆就訴請離婚了,因為他家暴。
我還去找過我們房子的前屋主,她說她還聽到那時候他老婆在家裡喊救命的聲音。
媽的,欺善怕惡的爛男人!

法條裁罰的部份,我只能跟你說,新竹縣政府工務處建管科的公務人員去吃屎吧~
警察機關真的都很為民著想,我的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已經受理了,
只是後來又有什麼一行為二罰,特別法優於基本法,什麼一大堆亂七八糟,
我就到處打電話問到處陳情,就只有縣政府建管科的人一直推一直推,
推給環保局,又推給警察局,
推到後來責任機關是他們,推不掉了,要由他們開罰,
然後又跟我說他們沒辦法認定,要警察認定他們才可以開罰。
警察就莫名其妙了,筆錄資料、人證、物證都給了,是還要警察協助認定什麼。
我又打電話去,是你要裁罰還叫別人幫你認定,
警察要開罰的時候誰幫他認定?你自己是法官了還要別人幫你做決定喔?
那我來幫你認定好了啦!瘋子罪不可赦,拖出去遊街,大家都可以丟他屎尿跟石頭。
然後他們公文來公文去,公文就去旅行了。
如果沒跟催這件事就會石沈大海。
公務員,哼,很屌吧!

瘋子鄰近的幾戶人家都已經忍無可忍,
最近的聲音最大宗是摔門,搭配其他鐵捲門、音響忽大忽小聲、不知名碰撞聲,
做人做到這樣引起公憤也是很了不起的行為,
最近想告他的鬥志又被燃起,只是我真的很忙哪~
白天上班晚上帶小孩週末回爸媽家,
連自己的時間都沒有了,跑法院又是一個漫長的抗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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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花香

    湘子隨手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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